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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律版Google」Lawsnote侵權 創辦人重判4年賠1億
July 04,2025
國內法學資料庫業者法源資訊公司指控七法公司(Lawsnote)透過爬蟲程式非法抓取其資料庫內容,用於商業營利,侵害著作權。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,七法公司共同創辦人郭榮彥及謝復雅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及二年,並與七法公司共同連帶賠償法源資訊公司高達1億545萬餘元,在國內外同類案件中極為罕見。
法源資訊公司成立於1991年,長期專注於法學資料庫的建置,其「法源法學資料查詢系統」廣受司法機關及企業使用。而七法公司則創立於2016年,提供線上法學搜尋服務,吸引許多金融機構成為其客戶。法源資訊公司認為,七法公司資料庫中大量內容直接複製自法源資訊公司的法學資料庫,侵害其編輯著作權,並因此提告。
案件始於2021年,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發現,七法公司透過爬蟲技術自動化搜刮法源法律網的資料,並將內容重製至硬碟等載體供客戶使用。檢方指出,七法公司的行為已構成著作權法中「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」及刑法「無故取得他人電腦電磁紀錄」。兩人辯解稱其僅進行簡單的文字與符號編輯,未構成侵權,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此說法不足以成立。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歷時三年,最終判決七法公司的行為屬剽竊他人著作權,且用於營利,情節重大。除判刑外,法源資訊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「一億零五百四十五萬餘元」也全額獲判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0626/2985066.htm?fbclid=IwY2xjawLUH_1leHRuA2FlbQIxMQBicmlkETFLeFF0TTlmcFBSNk9hazlzAR45Y_qz3GhLm4nZztiWS-XT_fzEuvr62uoO5mqFrOsv8-iftbHnGcoavFoSbw_aem_nVWxC2l_-Yq3jtDSBocJyQ#qlztbaw8e4q9g2g68n5o84c306dky5cjw (ETtoday新聞雲/記者葉國吏)
法源資訊公司成立於1991年,長期專注於法學資料庫的建置,其「法源法學資料查詢系統」廣受司法機關及企業使用。而七法公司則創立於2016年,提供線上法學搜尋服務,吸引許多金融機構成為其客戶。法源資訊公司認為,七法公司資料庫中大量內容直接複製自法源資訊公司的法學資料庫,侵害其編輯著作權,並因此提告。
案件始於2021年,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發現,七法公司透過爬蟲技術自動化搜刮法源法律網的資料,並將內容重製至硬碟等載體供客戶使用。檢方指出,七法公司的行為已構成著作權法中「意圖銷售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」及刑法「無故取得他人電腦電磁紀錄」。兩人辯解稱其僅進行簡單的文字與符號編輯,未構成侵權,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此說法不足以成立。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歷時三年,最終判決七法公司的行為屬剽竊他人著作權,且用於營利,情節重大。除判刑外,法源資訊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「一億零五百四十五萬餘元」也全額獲判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0626/2985066.htm?fbclid=IwY2xjawLUH_1leHRuA2FlbQIxMQBicmlkETFLeFF0TTlmcFBSNk9hazlzAR45Y_qz3GhLm4nZztiWS-XT_fzEuvr62uoO5mqFrOsv8-iftbHnGcoavFoSbw_aem_nVWxC2l_-Yq3jtDSBocJyQ#qlztbaw8e4q9g2g68n5o84c306dky5cjw (ETtoday新聞雲/記者葉國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