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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明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
註 :
① 發明專利申請案,經審查認無不合規定程式且無應不予公開之情事者,自申請日(有主張優先權者,自最早優先權之次日)起十八個月後公開之。
② 發明專利申請案,自申請日起三年內,任何人均得申請實體審查,使進入實體審查。
① 發明專利申請案,經審查認無不合規定程式且無應不予公開之情事者,自申請日(有主張優先權者,自最早優先權之次日)起十八個月後公開之。
② 發明專利申請案,自申請日起三年內,任何人均得申請實體審查,使進入實體審查。
新型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
註 :
① 新型專利經公告後,任何人均得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。
① 新型專利經公告後,任何人均得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。
設計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
商標申請流程
研發之產品可申請的專利種類及分辨
專利種類 | 分辨方式 | 權利年限 |
---|---|---|
發明 | 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。 | 20年 |
新型 | 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,對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組合之創作。 | 10年 |
設計 | 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,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。 | 15年 |
商標註冊申請類型及分辨
商標種類 | 分辨方式 | 權利年限 |
---|---|---|
產品商標 (第1類至第34類) |
表彰自己營業製造之商品,可用文字、圖案、標誌、聲音提出申請。 | 10年 (可延展) |
服務商標 (第35類至第45類) |
表彰自己營業服務中之識別標誌,可用文字、圖形、標誌、標語提出申請。 | 10年 (可延展) |